由于资金困扰,许多工程项目被迫停工,新的项目急剧减少,对于中国的建筑企业来说,活源减少无疑是建筑行业的一个巨大冲击。
举个例子,某个省会城市等级建筑企业达到了1000多家,建筑市场只要发布工程招标公告,就有几十甚至几百家建筑企业投标,可想而知,建筑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
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施工单位不垫资就没有工程可接,许多开发商还附加其他“霸王条款”,建筑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地位和责任非常不对称。
即使被欠款,施工单位往往也不敢打官司,因为这样不仅时间长、成本高,还会影响以后的业务。大量的流动资金被工程项目长期占用,建筑行业生存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
国际建筑市场的低价中标,是以设计施工总承包为基本前提,通过优化设计和技术创新,使设计施工方案更为合理、更为优化,进而有效降低工程成本而形成的合理低价。
由于国内的建设项目通常是由业主先通过设计招标确定一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再通过施工招标选择一家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人为地将设计、施工分拆开来,再分别按照“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导致国际惯例中的工程项目低价中标变成了施工低价中标,致使业主为了片面取得利益,一味对施工单位缩短工期、压缩成本,有的工程项目压级压价达国家定额预算造价的20-30%。
据建筑企业反映,为了企业生存,部分项目“零利润”施工也得做。这种“最低价中标”而非“最合理价中标”的现状的存在,必然导致建筑企业偷工减料,形成“工程”。
希望中标的建筑企业先贿赂好发包方,再通过假围标一举中标。一般而言,发包方的回扣为工程总金额的3%—5%,其中还有中间人的1个点左右。
承揽建筑工程的单位必须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于是就出现许多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团队或个人,挂靠到某些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揽相应的建筑工程,被挂靠单位收取挂靠单位一定数额管理费的现象。
虽然建筑法有明确规定这种以挂靠方式承揽建筑工程是违法行为,但是它还是以各式各样的形式存在,建筑行业挂靠经营、层层转包已经成为业界公开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