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9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助力推动我国特色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根据中总协〔2019〕20号《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将继续开展2023年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工作。现将相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评审由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委会设总指导1人,主任1人,副主任1-2人,评委会成员从中总协“管理会计百人专家库’(名单详见中总协〔2019]4号文)中产生。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委会的日常行政与管理工作。

  申请人应具备《评审办法》中要求的基本条件、任职资历及能力要求,申请人任职单位规模应达到《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请各地方协会、分会(代表处)积极推荐所属会员单位中符合评审标准的人员参评。本次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材料请联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部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14B室(邮编100142),联系人:何老师,电话,电子邮箱:。